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07〕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日
青岛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
青岛市30万残疾人中,视力残疾有4万多人。自1998年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以来,全市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6856例,脱盲率达到98%,脱残率90%以上,人工晶体植入率95%。其中,为2459例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困难补助,为1684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手术医疗费用达90%以上,为2537例特困残疾人及70岁以上的老年白内障患者全部免除手术医疗费用。为实施好这项光明工程、德政工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及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整合一切可利用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就近、就便的原则,做到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尤其使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重见光明,走上劳动致富的生活道路,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区(市)要切实加强对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抓好实施,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分工
卫生部门:负责定点手术医院的组织管理、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会同市残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定点医院进行审查验收;定点手术医院要做好术前、术中、术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置好并发症等问题。如出现医疗纠纷,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复明工作经费的计划、筹措和审批,确定专项救助资金,保证白内障复明工作的正常运转,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残联:负责制定复明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区市做好病员调查、筛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定点医院的复明手术工作;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进行审批及复明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核拨等工作。
各区市负责本辖区白内障患者的摸底调查、贫困和低收入家庭患者的审查;组织病员到定点医院进行筛查、检查、实施复明手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