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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九)指导农牧业系统涉外工作;组织全市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外向型农牧业,参与外向型农业开发区的管理。
  (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社团为农业经济服务。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农业局内设8个职能处(室),均为科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承办和协调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全局综合文秘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文件;负责政务、文电、新闻、宣传、保密、保卫、信访、督查、档案和机关后勤管理;负责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办理;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和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出国人员政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归口管理群团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系统的内部审计;指导行业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国有农业场圃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工作;具体负责农业建设各类项目的遴选,参与论证、审批、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农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办农牧业各产业政策、措施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的协调与监督;承办农牧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科技教育处
  负责拟定农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作和科教兴农战略;协调全市农科教结合工作;管理农牧业科技成果和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牵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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