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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6〕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盐城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盐城市委盐委〔2006〕3号文件,市农林局更名为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林业、蚕桑(包括蚕种)、果树生产管理职能,交给市林业局。
  (二)划入的职能
  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市蔬菜办公室”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农牧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牧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贯彻落实农牧业相关惠农政策;提出有关农牧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牧产品的流通及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三)研究制定大宗农牧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全市“菜篮子”工程规划与建设;指导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合作流通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负责农牧业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农牧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各类农牧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信息。
  (四)指导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农牧业建设;负责农牧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农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
  (五)制定农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教育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组织实施农牧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牧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和农牧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和名牌农牧产品的审定与管理;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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