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公安局等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区、县劳动、教育、公安、粮食等部门,要在区、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粮管所,都要各负其责,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得擅自扩大解决范围。各经办人员要坚持原则,清廉从政,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收礼受贿。如发现有非法入户的,一律注销户口,退回原地,并追究经办人员直至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此通知,不登报、不广播,未经同意,不准翻印、复印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
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的几点说明

  现就市劳动、教育、公安、粮食四个局《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中几个主要问题,作如下说明(以下称《说明》):

第一,解决的范围和条件

  一、解决的范围

  (一)关于"''文革''期间"的起迄点。"文革"期间,是从1966年5月16日至1976年10月。为了与过去在认定"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知青身份的时间相一致,1979年1月底前上山下乡的知青,也属于解决范围。

  (二)"统一组织动员",包括经知青部门同意去外省区投亲插队的。

  (三)原从市区到郊县插队的知青,其子女仍在郊县的;郊县下乡在本县或其他郊县的知青子女,都不属于本《通知》的解决范围。

  (四)"插队、插场",对"文革"期间,直接分配去外省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中学毕业生(包括代训艺徒),不属于本《通知》解决范围。

  (五)"下乡知识青年","文革"期间,随城镇闲散居民去安徽省农村落户已经上海、安徽两地承认为知识青年的,也属于解决范围。由民政部门参照知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的办法,另行组织实施。

  (六)"文革"期间去外省区插队、插场,已按政策回沪的知青,其子女均在外省区的,也属于解决范围。

  (七)"文革"前经原团市委、市委中小学毕业生办公室和市知识青年参加外地建设工作组等部门统一组织动员,去外省区插队、插场,以及经知青部门承认为知识青年的,可参照知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办法,放后一点时间,经调查核实后,逐个解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