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0%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0%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全部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全部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并纳入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国家、省和市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全部区市。
4.城市社区和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6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65%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5%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5%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选择一个登记在册吸毒者人数较多的区市,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7.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接受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继续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
8.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区市的覆盖率达到100%,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全部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9. 检验检疫机构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建立青岛口岸出入境人员、国际交通工具员工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和传染病监测,防止艾滋病从境外向境内蔓延。国际海员、远洋渔业人员、来青外教及留学生、劳务人员、国际航行客轮“带工”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100%,并定期开展对外籍驻青人员的艾滋病检测工作。
(二)2010年底前的目标和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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