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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举办盐城市第五届运动会的请示》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举办盐城市第五届运动会的请示》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级机关工委《关于举办盐城市第五届运动会的请示》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市第五届运动会顺利举行,推动全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和谐盐城和“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建设步伐。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举办盐城市第五届运动会的请示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级机关工委 2006年11月)

  根据每四年举行一届市运动会的规定,建议在2007年9月举办盐城市第五届运动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坚持走精兵之路。围绕“奥运、输送、市场、品牌、创新”战略,加快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备战2010年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为构建和谐盐城,促进“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的进程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比赛部别和项目设置
  盐城市第五届运动会设中小学部、职工部和市级机关部,各部分别进行比赛。
  (一)中小学部。以县(市、区)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项目设田径、游泳、举重、射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共7项。
  (二)职工部。以县(市、区)和市产业体协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项目设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保龄球、中国象棋、太极拳,共6项。
  (三)市级机关部。以市级机关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项目设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共3项。
  三、比赛时间
  中小学部的田径、举重、乒乓球,职工部的篮球,市级机关部的羽毛球等5个项目的比赛于运动会开、闭幕式期间集中在市区举行,其余各项比赛先期分别在有关县(市、区)和单位举行。
  四、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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