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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如何计算月经周期的复函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如何计算月经周期的复函
(沪劳保发[89]26号)
各局,各区、县劳动局:
最近一些单位来函,询问如何计算月经周期问题,现答复如下:
所谓月经周期是指两次月经第一天的间隔时间,一般为28~30天。但因人而异,个别妇女月经周期有规律地较短或较长,短者只有20天,长者达45天,均属正常范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有关作业的经期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给予公假一天,是指按月经的实际周期(不包括病理现象)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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