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
(青政办发〔2007〕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品牌经济发展,推动我市向知名品牌城市跨越,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品牌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快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将发展品牌经济作为发展的重点、核心和关键,在各个领域培育发展壮大品牌经济”的要求,以发展品牌经济为核心,以提升发展水平为目的,以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为基础,以培育品牌集群为支撑,以优化环境为保障,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引导、专家指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重点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和企业,培育多领域、多层次的品牌集群,培育品牌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全市品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利用5年的时间,形成覆盖全市工业、农业、服务业完善的品牌体系,品牌意识贯穿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部,品牌经济结构更趋合理,使其成为我市的主体经济特征。家电电子、汽车造船、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轻工制造、现代服务、区域特色等8大品牌集群对我市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力争使我市成为品牌产品研发、孵化、培育中心;国内外著名品牌的集聚、辐射中心;品牌策划、品牌价值评估中心。
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在我市形成20个左右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形象的大品牌,其中,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品牌3至5个。力争中国名牌产品达到8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0件;山东省名牌产品达到300个,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向社会推荐的青岛名牌达到400个,青岛市著名商标达到350件;市级以上名牌企业的数量达到400家。工业品牌经济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50%,品牌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二、以企业为主体,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夯实品牌经济发展基础
企业是品牌经济发展的主体,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大批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是品牌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企业应强化品牌意识,把品牌建设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始终,树立打造质量第一、技术领先、用户满意、口碑良好的品牌形象意识,按照创建“一个好班子、一个好品牌、一个好技术中心、一个好机制、一个好管理、一个好口碑”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企业和产品品牌发展。
(一)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支持大企业积极整合国际创新资源,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自主品牌的技术领先优势。加强区域和行业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集成和转移等服务。二是鼓励企业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加大研发投入,原则上各类品牌企业的研发投入要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三是支持鼓励企业将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主导化,着力打造一批技术型品牌,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使名牌产品基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