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青政发[2007]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抓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阳光”审批,全面推行网上审批。要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完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二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市级一二级财政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四是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等制度,有关招投标活动必须进入相关市场,依法、规范进行,严禁“暗箱操作”。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二)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都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事业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二是健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要积极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事项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规违纪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