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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创建道路交通模范管理城市整改和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静态交通秩序治理
  1.加强道路两侧广告牌管理。制定道路两侧广告管理规范标准,对我市道路两侧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会战大街两侧与交通标志相似的宣传牌匾,减少宣传牌匾数量;取缔世纪大道铁人村路段灯箱宣传牌;对一时不能取缔的一律顺街摆放;对各条道路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的宣传牌进行取缔,严格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
  2.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范,明确停车场配建标准,对现有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对已经挪用的停车场要于10月中旬恢复使用;加强公共停车场管理,设置固定负责人员,对在停车场内摆摊的现象进行规范;对路边停车场、企事业单位门前路街、家属区道路停车问题进行规范;施划路边停车场,施划停车泊位,严格管理;临街企事业单位、商贸网点门前的停车泊位应统一规划,施划停车泊位;在萨大路、萨环西路和龙凤区各修建一处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同时,市交警支队对允许车辆停放的街道,施划停车泊位。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龙凤区人民政府、萨尔图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交警支队协助。
  3.加强占道经营、商贩摊点治理。对全市道路,特别是商贸网点附近道路(包括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对占道经营的摊点商贩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道路两侧附近不规范商贩点进行清理,对影响交通、城市形象的摊点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
  4.加强占挖道路治理。对全市道路完好情况进行排查,对违法占用道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破损路段进行修补。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五)加强动态交通秩序治理
  自2006年10月1日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60天的交通秩序专项整顿,制订切实可行的整顿工作方案,推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重点治理行人违法行为和道路违法停车。发挥协警人员和企事业安全干部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对繁华路段、路口的管控和违法行人的教育、劝导工作;发挥两轮警用摩托车灵活作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行人当场处罚,加大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翻越护栏、跨越隔离设施、在机动车道行走、骑车带人、骑车越线等违法行为的整顿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推进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整顿活动开展,加大对人力车及“五小”车辆的整治力度,重点突出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等区域的治理。配备数码照相机等取证设备,对乱停滥放等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拍照,录入微机,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学校、商贸网点附近违法占道停车治理。继续开展“七种”违法车辆治理,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六)加强科技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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