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6〕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十五”期间,特别是2005年度,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精神,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推动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名牌战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东台市人民政府等10个先进集体和顾汝华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中作出新的成绩。希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瞄准更高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我市名牌战略实施步伐,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盐城市2005年度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东台市人民政府
建湖县人民政府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盐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