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组织参加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成就展
今年是创建节水型城市10周年,建设部拟会同有关部门于2007年5月11日-12日在北京共同举办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成就展。我省已获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合肥市、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称号的六安和马鞍山市,须组织参展;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淮北、安庆、黄山市和准备申报有关奖项的城市和单位,应积极组织参展。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城市节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园林等有关部门,认真筹划,落实人员和经费,抓紧做好参展准备工作,务求参展内容丰富,展板、模型制作精美。参展城市建委要于2007年4月6日前将“参展单位回执表”传真至大会筹备组、城市建设司和省建设厅城建处。
四、抓紧组织申报“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
“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和“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 是建设部首次开展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评奖活动,是表彰先进、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符合城建水函[2007]34号文规定的条件;申报的节水工程项目或节水管理体系必须运行一年以上,节水成效显著,并要提供反映节水成效的用水统计台帐、生产报表等相关材料。获得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和获得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的,优先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有关典型事例材料、证明材料),提供推荐表和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报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荐表“所在城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07年4月4日前报送至省建设厅城市处。
省建设厅城建处联系人: 李长青
联系电话:0551-2871248 传真:0551-2616905
Email: ahlcq@mail.hf.ah.cn
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邮编:230001
附件:1、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略)
2、建设部城建司《关于举办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成就展的通知》 (略)
3、建设部城建司《关于组织申报“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 和“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略)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