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在保吃饭、保运转的同时,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三农”、科技和社会事业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机制。以深化为企业和项目服务为抓手,把政府调节经济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主上来,继续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集群实行契约式、个性化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搭建融资、人才、用工、投诉反馈等服务平台,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健全机关内部工作体系,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把为群众、为企业和项目服务纳入机关履职的正常内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强化效能建设。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增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提高科学调控能力。坚持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强化督查。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作风浮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弄权渎职等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考核,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依法行政规划,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解决违法使用权力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以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从严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审计监督,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社会团体开展工作。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