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在城市道路、室外公共场所、新村小区和市场外围从事个体经营的无证照商贩。
(十)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烟草批发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非法采矿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采矿活动的行为。
(十二)建设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承揽工程从事建筑施工和城市客运车辆营运、出租汽车经营、城市燃气经营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经营的行为。
(十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交通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公路、水路运输、机动车修理、港口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农林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农作物种籽、兽药、种畜禽生产经营以及动物诊疗等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民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殡仪服务、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旅游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旅行社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八)盐务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食盐生产经营、碘盐加工经营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九)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查处应当取得而未经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的无证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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