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作为项目完成人;项目完成人中如有担任行政部门现职局及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的项目完成人,请写明在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创新点的主要贡献和理由以及投入该项目的工作量。
3、评审分组。2007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设立不同的评审组。设有:科技功臣奖评审组;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审组;自然科学奖设数学与力学、物理与化学、材料科学、生物与基础医学、信息科学等5个评审组;技术发明奖与科技进步奖设计算机通信仪电、机械和动力电气、医药与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中药、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交通运输、轻工纺织、农业林业和养殖业、土木建筑、环境保护与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科普和其他共16个专业评审组。
4、范围与条件。不同奖励类别的范围与条件详见新修订的《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
5、推荐资格。市政府各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以及其他市科委认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主管部门或单位作为推荐部门,负责推荐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的组织和个人完成的项目;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推荐资料,按规定程序推荐;无主管部门的民营科技企业、三资企业、外地在沪单位、自然人、原部属在沪企事业单位,均可由所在区县推荐;上海市科技功臣、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每年共同直接推荐所熟悉专业的项目(人)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年可直接推荐项目(人)1项。
6、凡推荐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三、推荐材料
2007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采用新版科技奖励信息系统项目推荐软件,实现网上受理和网络评审。为适应网络评审需要,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2007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分别使用统一格式的不同奖励类别的推荐书,推荐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需技术保密的内容。
(1)科技功臣奖重点写出候选人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国内外影响,提供论文、专著及专利版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