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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合政[200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现就做好2007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抓手,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抓协调、促落实、攻难点、求突破。坚持依法行政,面向基层、建好阵地、打好基础、严格管理、强化服务,努力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确保圆满完成省下达合肥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全省先进行列。全市总人口控制在475万以内(不含机械增长数);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2%,其中肥东县、肥西县≥91%、长丰县≥89%,市辖4区和政务文化新区≥98%,3个开发区≥97%,各系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部属、省属在肥单位)100%;农村地区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城区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92%;统计准确率≥95%(其中城区≥98%);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资金发放到位率100%。三县要在全省保类进位争先进,肥东县和包河区积极争创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区),长丰县、庐阳区、瑶海区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肥西县和蜀山区要巩固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争创国优打好基础;3个开发区和政务文化新区要创特色、争一流。

  二、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中央《决定》,用《决定》指导工作。要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尤其是市、县广播电视、报刊要开设专题宣传栏目,形成有利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部门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定期磋商、形成合力,使人口问题切实得到综合治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把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期、离任、晋职考核;要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工青妇、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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