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等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五、完善评估督查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各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完善就业工作评估体系,定期、全面地开展就业工作评估检查,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作为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从2007年起,在教学评估中加强对就业状况的考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状况真实性的检查,对就业率作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并把处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坚持实施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高校发展的18项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2007年要将就业率与年度招生计划适度挂钩,坚决调减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及时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高职院校必须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这一目标,尽快与行业、企业建立一大批实习基地,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实习时间;要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重要任务,确保就业资格准入的相关专业80%以上的毕业生能获得“双证书”。要把“双证书”获取率和“双师型”教师数量作为高职院校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

  六、推动社会就业观念的转变,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

  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把职业指导和就业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各部门和高校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心态和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就业教育活动。要把教育学生与引导舆论密切结合起来,在媒体上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正面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各地促进就业的经验以及基层创业的先进典型,逐步引导广大毕业生、家长及全社会更新就业观念,营造有益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开展全面服务年活动,把各项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2007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的要求,大力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各部门和高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把“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作为就业工作的理念,满腔热情、精心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各项就业服务,2007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服务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