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全面完成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新建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1321处,力争全市自然村屯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受益率达到90%。
7、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实施沼气入户工程,切实转变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村容村貌。积极争取增加国家沼气项目实施村数量,确保匹配资金足额到位;对未纳入国家项目实施村但有建设愿望的,由市县(区)扶持建设;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稳步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市农村沼气入户达到20000户以上。
8、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匹配标准,切实提高大病报销额度,努力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十一五”期末,全市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9、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坚持先培训后转移,切实搞好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对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适当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扶持发展规范化劳务中介组织,提高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70%的青壮年劳动力得到职业技能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50%以上,力争新增劳动力输出15万人,劳务经济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10、加快数字电视通村建设进度。按照中央对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数字电视通村入户,畅通农民群众掌握和利用信息渠道。
三、探索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上下贯通的新农村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行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督促落实。探索建立全党共建、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1)用足、用好上级政策,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里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扶持政策基础上,超前做好涉农项目规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建立稳定的市级支农资金增长机制,按照中央财政支农投入“三个高于”的要求,以2006年为基数,“十一五”期间市级支农资金年均增长10%。(3)激活社会资金投放,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协调,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拓宽金融支农途径,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对农村建设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引导城市资本、工商资本、民营资本进入农村,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公共事业,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