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供应链, 是指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组成的供需网络。供应链管理是指企业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
3、冷链物流:cold chain logistics
为保持新鲜食品及冷冻食品等的品质,使其在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配有专门设备设施的物流网络,即为冷链。符合冷链特点的物流即为冷链物流。
4、绿色物流:即指符合环保要求的节约型物流,主要包括回收物流(退货、返修物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从需方返回供方所引发的物流活动)和废弃物物流(将经济活动中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收集、分类、加工、包装、搬运等,并分送到专门处理场所的物流活动)。
(三)努力提升国际物流。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国际物流,为北京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国际和区域竞争与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完善口岸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的各项功能,重点引进国际知名航空公司、船运公司、跨国采购中心、第三方物流企业,集聚一批拥有全球经营网络和供应链管理理念的物流服务提供商;加快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大通关基地建设,建立大通关长效运作机制,建设集海关监管、商品检疫、地面服务于一体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通道。
专栏6:保税物流
保税物流中心(B型):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物流中心内只能设立仓库、堆场和海关监管工作区,不得建立商业性消费设施。
保税物流中心(A型):由一家物流企业在一个保税场所内开展保税货物仓储、简单加工、配送、转运、检测维修和报关等,它主要适应一家跨国公司满足本集团所属企业的国际物流运作要求。(此定义来自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1)。
(四)建设公共物流应急体系。公共物流应急体系是首都应急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首都特点,规划建设应对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物流安全保障体系,就应急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制定应急预案,优化物流应急作业组织和程序,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城市经济正常运行,提高城市综合应急减灾处理能力。
(五)完善奥运物流体系。高标准、快速建设好空港物流基地内的奥运物流配送中心,充分发挥其奥运物流供应功能。积极协调北京奥组委选定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物流和快递服务赞助商美国UPS公司,保障其做好奥运赛事物流工作,提高奥运会物流组织管理水平。鼓励我市物流企业开发奥运物流市场,并以此为契机,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先进技术相结合,不断提升物流运作水平。
三、转变物流增长方式
(一)以培育大型企业为重点,提高物流企业竞争力。促进现有运输、仓储、货代等行业进行服务延伸和功能整合,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鼓励工商企业与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加快物流业社会化和专业化进程;吸引大型外资跨国物流、货代企业进入我市,建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鼓励传统物流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跨国、跨所有制的大型专业物流企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增强行业活力;规范物流市场经营秩序,鼓励公平竞争,打击和遏制恶性竞争。
(二)发展高端物流,提高行业附加值。调整物流行业内部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关联度强、贡献率大、科技含量高的高端物流行业。鼓励我市物流企业进入跨国企业的分工协作体系,参与高端物流业务的竞争。重点发展航空快递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物流咨询和国际货代等业务。
(三)提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先进物流技术应用。充分利用我市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切实提高物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现代物流技术和装备,推进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进程,提高物流企业的整体运作和管理水平,满足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的装卸、搬运、传送、分拣设备以及自动分拣系统(ASS)、计算机控制系统、电子识别系统(EPC)、无线射频技术(RFID)、电子订货系统(EO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先进的物流技术;鼓励运输服务方式的创新,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物流信息系统,支持建立全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大力推进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