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盐徐、沿海高速公路盐城段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过广大建设者的艰辛努力,盐徐、沿海高速公路盐城段已于2006年11月2日提前建成通车。盐徐、沿海高速公路在我市境内全长182公里,总投资914亿元,分别是我省腹部地区和我国沿海地区重要的交通大动脉。两条高速的建成通车,对我市南联上海、苏南等发达地区,西通正在崛起的中西部地区,北接山东、京津塘地区,以及全面改善我市的交通区位条件和投资环境,加快实施沿海开发战略,全方位接受上海和苏南的经济辐射,及早融入“长三角经济圈”,推进盐城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把盐徐、沿海高速公路盐城段打造成为江苏交通现代化的品牌工程,参建各方在省交通厅、省高指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沿线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克服了“非典”疫情、特大洪涝灾害、建材价格上涨等重重困难,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严格管理,锐意创新,全力以赴建设生态路、景观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总分分别为9631分、966分,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较高水准。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推动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21家单位和刘长青等81名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盐徐、沿海高速公路盐城段建成通车为起点,继续加快盐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勇挑盐城经济跨越发展先行军重任,为盐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盐徐、沿海高速公路盐城段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五日
盐徐、沿海高速公路盐城段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盐城市交通局
亭湖区人民政府
盐都区人民政府
建湖县人民政府
射阳县人民政府
滨海县人民政府
响水县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