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川府函[2007]5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自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广大农民群众投资农业机械的热情不断高涨,我省农业机械化有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壮大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以适应我省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机械化服务的迫切需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农业机械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城镇化步伐加快,迫切需要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机械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劳动力出现短缺趋势;川西北高原地广人稀,农业劳动力严重缺乏;全省农村劳动力的季节性短缺矛盾突出。农业生产的人工劳动力成本大幅度增长,农业机械作业的优势明显。农民、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迫切需要农业机械化服务并向农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延伸。
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还很低,发展较缓慢,不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影响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有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农业机械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差、农业机械工业与流通业缺少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机械化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要进一步增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实践上有新举措,在工作上有新成效,努力实现我省农业机械化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