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6]68号 2006年10月10日)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
1、高技能人才工作对于推进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加快甘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改善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推动技术创新、转化科技成果、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对于我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特别是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以来,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成长环境明显改善。但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实施人才强省和工业强省战略的需要。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还缺乏应有的重视,重学历、轻技能的现象依然存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评价、使用等机制不健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高技能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培训经费投入不够,断档现象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把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要破除轻视技能劳动的陈旧意识,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加快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开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