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委办发[2006]59号 2006年8月31日)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省委发〔2004〕17号,以下简称省委《贯彻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依托,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基石。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贯彻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使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但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较多,尤其是保障性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因此,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有效改变,不同程度地影响、制约了全省公安工作的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维护稳定工作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仅关系到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仅是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是一项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面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好服务群众的第一级平台,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一)明确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贯彻意见》精神,按照“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机制要创新、执法要规范、工作要上去、人民要满意”的要求,以建立和完善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机制、协作配合机制、治安网络防控机制、执法监督机制、队伍正规化建设机制和警务保障机制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到2008年,使全省公安基层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警力配置更加科学,警务保障更加有力,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实战能力大大增强,最终实现基层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