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南信组发〔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更好地促进市属各县、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的信息化建设,《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现根据该办法制定了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内容包括信息化人员配备,人才培训、培养,信息化宣传,信息化规划,网络建设,网站建设,项目建设等。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市信息办将会同市效能办在年底进行考评。
  附件1: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
  附件2: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南宁”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市属各县区、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根据《南宁市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为市属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考核工作本着自评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与项目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采用百分制进行测评打分。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本县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办公室,专人专职具体负责开展本县区信息化工作。各部门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明确负责科室(部门)及网络技术安全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各部门都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二)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便民需要,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下属委、办、局、乡镇、街道等的信息化工作,并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各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便民需要,制定年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效果。
  (三)政务网络建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