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同时,及时向市重大办反馈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问题,确保实事按时完成。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7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
一、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完成5万名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实训。
二、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三、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完成2万名独居老人紧急呼叫装置安装;为13万名老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2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
四、完成4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新增100辆救护车;为3000名白内障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五、完成40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在100万户家庭推广使用“家校互动”系统。
六、对50万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将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扩大至300万人。
七、在300条内环线内及部分跨内环公交线路实施公交空调车优惠换乘;对内河区域15个渡口、30艘渡船实施改造;取消市区与崇明岛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
八、完成200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在60万亩基本农田推广使用有机肥。
九、完成100万个家用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电子标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