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登台阶乡镇的决定
(盐政发〔200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各乡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建设意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乡镇财政工作全局,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实施“以工强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大力招商引资、培植财源,实现了全市“十一五”期间重抓乡镇财政建设工作的良好开局,涌现出一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登台阶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登5千万元台阶的大丰市大中镇、滨海县东坎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登3千万元台阶的阜宁县阜城镇、响水县响水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登1千万元台阶的大丰市草庙镇、大丰市白驹镇、盐都区郭猛镇、盐都区学富镇、盐都区义丰镇、亭湖区南洋镇、亭湖区新兴镇和盐都区张庄街道办12个乡镇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