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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府谷县张三沟煤炭计量站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府谷县张三沟煤炭计量站的批复
(陕政函[2007]29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来《关于新建府谷县张三沟煤炭计量站的请示》(榆政字〔2006〕66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府谷是产煤大县,煤炭税费是该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05年10月通车的羊大公路(内蒙古羊市塔至府谷县大昌汗)是该县煤炭北线外运的大通道,日通车量达200多辆次。现因该路尚未设立煤炭计量站,造成大量税费流失。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秩序,防止税费流失,同意在羊大公路上设立张三沟村煤炭计量站,具体位置请商市交警部门勘定,确保交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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