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6]1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是指导我国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利益和群众生活的高度关注。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社区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特别是对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3、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既要整体推进,又要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逐步建立政府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中介服务3大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文体、科教、治安调解、卫生保健、信息咨询、慈善捐助、为老助残等功能,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新建和改扩建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