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便民措施:
(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医生、护士安排;
(3)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5)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5.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个人公开的主要内容
提供就诊者的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费用清单。
第八条 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财务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收费情况,药品收支,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核算;绩效工资的核算和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4.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6.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三)人事管理:
1.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员出入编的情况;
2.单位领导职数、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领导职数、岗位数的设置情况;
3.行政管理类(含行政事务)、专业技术类各职级职数的设置情况及雇员岗位数的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