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学生为主体。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身体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和社会主义接班人。
3、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继续实施中小学课堂质量工程,落实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质、意志力和终生锻炼的自觉意识。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大力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优化学校艺术教育环境。
(二)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
1、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按期完成南部山区“两基”攻坚任务,2006年底原州区、彭阳、泾源、西吉、海原、同心县实现“两基”目标。2007年迎接国家对自治区“两基”工作的检查验收。2008年完成自治区对南部山区各市、县的“两基”复查工作,确保“两基”工作不反弹。
3、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区)、强乡(镇)活动。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教师继续教育,确保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的提高,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学前教育。农村地区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比例。
(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加强骨干专业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好自治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市县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以及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重点建设好5所高职学院,30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1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职业教育骨干特色专业。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2、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办学方向、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产教结合、校企结合、民办与公办结合、东部与西部结合、培养与培训结合,建立弹性学习制度,推广学分制,加大高素质劳动力和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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