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到2006年全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到2010年全区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缩小城乡之间、山川之间教育的差距,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9年。
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川区和山区市辖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区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达到2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到2010年实现中职招生4万人,高职(专科)招生1.2万人的目标。
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到2010年, 区属高校在读研究生达到3000人,普通本科在校生达到4.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达到3.2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达到3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
全面完成“3133”优质学校建设工程和自治区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实现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完成“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宁夏高校少数民族预科部建设力度,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阿拉伯语特色专业建设,促进回族女童教育的发展,稳步提高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少数民族在校生的比例,使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学生的比例与各学龄段人口自然比例相当。
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努力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民办教育上规模、上水平。
积极促进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的发展,建立完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加强师资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队伍。到2010年,全区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高中阶段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10%,高校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率达到95%,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率达到95%以上。
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语言文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三、“十一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高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荣辱观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模式,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完成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