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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今年6月底前各区县完成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专业处置队伍。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市、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落实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适应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推进爱国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坚持以实施“一法两纲”为核心,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巩固亮点、治理丑点、城乡联动、长效推动”工作思路,以重新命名“国家卫生城市”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品牌。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三项建设,构建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坚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

  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益性质,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开展医院评价工作,制定出台考核评价标准,对全市区县以上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建设、医药费用管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等情况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推进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大医院院长的管理责任,建立公立医院院长失职与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医院收支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实行医院工资总额控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机制。继续在区县以上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逐步将惠民医疗服务对象扩展到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积极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建立特困患者医疗救治补助机制,对惠民医疗服务对象实施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开展惠民、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丰富惠民医疗的形式和内容。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组织开展“星级医院”评审和复审工作。实施临床流程和路径管理,完善各病种临床诊疗护理路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杜绝一级医疗事故发生。继续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工作,今年市、区县综合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的病种不低于30个和20个,专科医院不低于15个和10个。加强抗生素和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推行临床基本用药目录制度,使用超出目录范围药品的,要征得患者同意。严格机构、人员、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和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保证就医用药安全。加强医疗救治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加强血液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采供血网络,巩固发展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加强医院内涵和文化建设,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宣传、公安等部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坚决打击破坏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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