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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7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7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7年3月5日 深府〔2007〕37号)


  《深圳市2007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2007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深圳市监察局)

  2007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行政绩效年”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把行政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继续推进“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进一步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一)加强对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宏观调控,发展循环经济,深化经济体制、公共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等落实情况,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对轨道交通等全市重大项目的跟踪监督,深入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继续抓好清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建设、数字化城管、打击传销等专项督查。对违背科学发展观乱决策、乱投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促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查处。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树立良好政风。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加强监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节庆、评比、达标活动,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机关控制修建楼堂馆所情况、精简会议和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纪委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清理纠正,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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