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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查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查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3月12日 深府办〔2007〕38号)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区查违办、两规办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深编〔2006〕122号),为理顺关系,做好2007年的查违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查违办与两规办合并为市查违办,挂靠在市国土房产局。市查违办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常务副主任1人,专职副主任2人(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各1人)。内设综合组、政策研究组、业务指导组、信访组、督查组、联络组6个工作组,工作人员共计30人(不含主任、副主任),分别从查违成员单位抽调(含已抽调人员)。其中,市国土房产局8人、规划局5人、城管局3人、建设局1人、水务局1人、农林渔业局1人、环保局1人、公安消防局1人、市房屋租赁办1人、市水务集团1人、深圳供电局1人、各区查违办(联络员)各1人。

  二、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查违办与两规办合并为区查违办,挂靠在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查违办人员组成:国土、规划部门各2人,建设、消防、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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