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淮安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淮档〔2006〕38号)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城建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档案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淮安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档案局
2006年10月20日
淮安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法治淮安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继续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档案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我市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法治淮安建设要求相适应,根据《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建设法治淮安,实现“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
档案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要求
1、通过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领导干部依法治档的理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自觉守法,牢固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