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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意见

  六、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政策法规培训,是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和工作防线的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干部的培训轮训力度,培训内容以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为主,培训对象从乡镇党政领导逐步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延伸。通过培训和轮训,增强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农村政策、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本领,增强做好群众工作、民主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本领,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本领。各级财政要安排适当专项经费,加强和支持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专题培训和轮训。

  七、深入开展对农民负担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维护农民权益

  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乱收费、搭车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道路集资、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严禁向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取土地承包费,严禁将农民承包地收回重新发包。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及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生产经营性收费情况。改进检查督查方式,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效果。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实行跟踪检查和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对违规违纪向农民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对违规违纪擅自出台乱收费、乱摊派文件,以及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辖区内不发生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加强部门合作,实行联合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抓紧制定并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办法,将其作为考核和任用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和考核县级有关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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