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政发[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地处太行山东麓,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降水时空分布很不均匀,尤其是西部山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气象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仍存在综合观测体系不完善,精细预报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气候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为促进我市气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70号)精神,现提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需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天气预报水平,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业务体系,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石家庄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总体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观测系统、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服务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多样化需求,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级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观测、预报、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同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以市区大气探测基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的国家气象观测站和区域气象观测站,加快雷电监测、风廓线仪、水汽探测系统建设,开展以系留气艇为探测手段的大气边界层气象要素探测和近地层微气象要素变化规律的研究,建设以车载气象监测、通信等设备支持的应急移动气象台,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现场应急气象保障,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