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稳妥地完成省辖市城区的勘界工作。全面勘界期间,考虑到省辖市城区内边界线走向曲折复杂、插花建筑和单位较多、行政区域界线不易勘定等原因,当时暂时没有统一安排省辖市城区的勘界工作。目前,我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已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开展省辖市城区勘界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开展这项工作可以为当地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使政务提供法定的边界依据,不但有利于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而且有利于广大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必将得到当地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现在,正在开展或尚未开展城区勘界工作的有新乡、开封、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6个省辖市。这6个省辖市民政局要指导有关区制定好城区勘界实施方案,并做好向本市政府领导的汇报工作。有关市、区民政局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勘定省、市地、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1996〕65号)和《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的要求,参考已完成此项工作的省辖市的做法,结合本市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城区勘界工作,并在年底前完成勘定任务。年底,省厅将对没有完成勘界任务的省辖市城区勘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做好省界界桩管护情况检查工作。4年来,按照民政部、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我省先后开展了豫陕线、皖豫线、豫鄂线、晋豫线和鲁豫线5条省界的联合检查工作,对丢失或损坏的界桩进行重树或修复,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省界界桩的管护制度。2007年,将对冀豫线进行联合检查。2007年下半年,省厅将对6条省界的界桩管护情况进行检查。
五、做好勘定乡(镇)一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区划,担负着很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能。2007年,省厅拟对乡(镇)一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可行性进行调研和论证。各省辖市可先行开展调查,为省厅进行调研提供基础依据。
六、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106号)和《民政部关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函〔2006〕330号)要求,把平安边界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定期考核表彰。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界线附近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以及各种行之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区分性质、快速处置的方法,从源头上防止、减少新的边界纠纷的发生,把界线附近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