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04-2005年度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检查情况的通报
(铁政办发[2006]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依法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农委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5年8月上旬开始,历时2个月,走访320家农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7个县(市)区的16个乡(镇)、32个村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4-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情况
2004-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积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有效地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2005年,全市涉农税收免征总额1.57亿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0562万元,发放良种补贴资金1908万元,落实农机项目及补贴资金650万元;通过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
《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05年,我市各级农业部门共接待农民涉地上访1263件,已解决1200件,结案率达95%;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遏制了村级债务不断攀升的势头,目前全市共有98个乡(镇)对1171个村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通过积极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136个,会员达33803人,带动农户9.3万户。2005年,全市有5个农民协会被评为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三乱”和各种摊派仍然屡禁不止
一是乱收费。清河区杨木林乡林业站2004-2005年以更新抵押金、承包山管理费、设计费、森林资源恢复费、林木补偿费为名,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取款项9.4万元;调兵山市审计局乡镇审计所2004年向村级组织收取审计咨询费2.3万元;昌图县亮中桥镇政府2004年向各村收取招商引资费用1.68万元。此外,昌图县有部分乡(镇)政府向各村收取征兵费、人大工作费用、法律顾问费、“三·八”节活动费等项费用。二是乱罚款。开原市八宝镇政府为完成财政税收任务,2004年通过镇审计所对各村进行审计实现罚款增收。三是乱摊派。昌图县亮中桥镇派出所2004年向各村摊派办公费用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