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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集中力量,有选择地查处一些不同类型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对于典型案件,要及时将查处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抓好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尤其要重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县级以上医院要全部实行医院院务公开,要全面落实卫生部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重点抓好医疗价格和收费的公开,要向社会公布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督查。

  五、认真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党性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我省多年来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和纪律要求,把党性教育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中心环节,与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结合起来,与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结合起来,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融入到党纪法规等教育之中,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严以律己,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培养和发扬优良作风,使领导干部作风有新的转变。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从政和党风监督等一系列作风建设方面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制度创新,建立管用有效、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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