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卫党发[2007]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陵区卫生局,厅直属及省管医疗机构:
现将《2007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2007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广大医务人员中,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努力筑牢医务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党组(党委)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负总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与其它医疗卫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尽职尽责地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党委)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