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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晋愉·城市彩园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晋愉·城市彩园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渝价函〔2007〕107号)


重庆晋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晋愉·城市彩园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九龙坡区晋愉·城市彩园、九龙坡区晋愉·上江城、大渡口区晋愉·绿岛映像室内停车场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有通气设施、照明设施、标志设施;有防火监测预警装置和完善的消防设施;有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严格的管理制度,24小时接待服务。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司晋愉·城市彩园、晋愉·上江城、晋愉·绿岛映像室内停车场按普通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70元范围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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