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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行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加强建设行业党政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四支队伍建设;基本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建设系统人才工作机制。

  1.五年内,市建委公务员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区县建委公务员9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显著提高。

  2.五年内,大型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人员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3.五年内,重点培养一批国际化的高素质紧缺人才,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设执业资格体系。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的数量要从目前的3万多人达到6万人。其中,监理工程师要从目前的7000多人达到1.2万人;造价工程师要从目前的5000多人达到9000人;一级建造师达到2万人;二级建造师达到1.5万人;房地产估价师从目前的2125人达到2700人、房地产经纪人要从目前的780人达到1050人;物业管理师达到6000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五年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总量达15万人次;建筑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与“十五”期间相比,数量翻一番,达到4000人,高级技师和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比重分别达到8%、20%、52%和20%。

四、“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党政人才能力建设,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与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公务员选拔、任用、管理、评价和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营造党政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采取各种激励、选拔和使用等措施,不断吸引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人才充实队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由过去封闭单一的人才吸收培养模式,向开放式、社会化方向转变,积极探索“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才机制,大胆提拔适应环境快、工作能力强的年轻人才。注重通过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发现干部,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青年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3.构建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公务员管理机制。按照市政府对建设行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结合现代组织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强公务员岗位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建立符合建设行政机关实际的任职资格体系和能力评测标准,为人才的录用、使用、考核、培训、晋升、调动等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政人才的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按照建设部《2006-2010年建设行政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党政人才队伍规划》,结合各类领导干部的特点,改进和完善教育培训内容,强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的培养。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规划、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风景名胜遗产保护、城镇改造、建筑节能和各项行政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通过短期培训、国内外考察、脱产进修、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系统学习、学历教育等形式,提高各级党政人才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实行培训登记制度,把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培训、考核、晋升、使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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