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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二)建立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
  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实行以政府为主,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经费投入的机制。各级财政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应逐步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低于 30% (含技工教育)。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占职工工资总额 2.5%的培训经费,地级以上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可依法提取其中 0.5%的职工教育经费统筹用于发展区域职业技术教育,其余归企业用于企业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逐步实行 “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学校还本”的办法,解决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经费的不足。
  探索实施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奖学、助学贷款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奖学、助学体系。省、地级以上市、县 (市、区)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设立政府奖学金、助学金,行业或地方政府设立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要将不少于 5%的学费收入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积极探索学生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和创业实践的办学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捐资助学奖学,经税务部门批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金,捐资额度大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获得助学金的冠名权。金融机构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具备实力的职业技术院校可探索建立延期支付学费制度。
  积极探索吸收国 (境)外资金和民间资本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有效办法,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投资办学,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技术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性组织向职业技术教育机构提供的资助和捐赠,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通过金融、信贷、社会赞助、社会捐资、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途径筹措办学经费。积极开拓思路,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基本建设。
  (三)加强职业技术院校的领导班子建设。
  优化职业技术院校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熟悉职业技术教育、勇于开拓创新的党政一把手,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廉洁自律、业务过硬的领导干部。健全职业技术院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四)加快职业技术教育法规建设和执法工作。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紧起草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广东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实施细则》和 《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促进和规范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落实就业者“先培训后就业”,用人单位严格执行 “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凡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 (工种)岗位,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 (工种)的岗位,优先录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或取得职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劳动保障、人事、经贸、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及时纠正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市场秩序。
  (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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