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业富民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对科技研究人才、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具有特殊技能人才、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拥有者和传统技艺人才等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基本素质与技能教育,帮助他们成功创业。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积极开展 “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模式,成立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强创业项目开发和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创业人员提供培训、政策、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十一五”期间,对 20万名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创业带动 30万人就业。
--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从 2007年起,按照每年的实际人数安排广东户籍的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进入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两年,或进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接受 3年职业技能培训。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 7000元的补贴标准,承担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及恩平市的退役士兵的培训资金。其他地区按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标准自行解决本地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
5.实施社区职业技术教育构建工程。
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大学与普通高校网络学院的资源与优势发展远程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将职业技术教育延伸到企业、街道、乡村和家庭,加快构筑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的网络平台。
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机构,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抓好社区内的青少年校外技能教育和培训,推动专修学院和部分成人高校转型,积极举办面向职业和生活的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辅导。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音乐厅,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在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把社区、乡镇职业技术教育成效纳入 “教育强市”、“教育强县 (市、区)”和“教育强镇”督导和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好现有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到 2010年,全省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建设省级示范性乡镇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50所,省级 “示范性职业技术教育社区”50个。
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劳动保障、文化、民政、广电等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6.实施 “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工程。
加快推进以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制订、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题库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规范、组织实施、信息公开、质量保证和基础工作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建设工作,省与佛山市南海区共同出资建设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其建成标准高、规模大、影响广、特色新,集高技能人才实训、鉴定和新职业研发、组织技能竞赛于一体的全国一流的公益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以企业职工、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一五”期间,提供 600万人的技能鉴定服务。
三、保障条件和措施
(一)切实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主要领导工作责任制。
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保障条件、政策措施等工作的领导,强化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责任制,把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纳入市、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并作为教育强市、强县 (市、区)考核的必达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评估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和业务规范的督导评估,并接受各级人大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接受职业技术院校师生实习、实训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