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0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上级通知精神
疲劳驾驶是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分析我市今年以来所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相当一部分事故都是驾驶人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形态主要为正面相撞或侧翻,事故发生的时间多为深夜至凌晨时段。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自治区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领会全区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都安“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自治区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对于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结合实际,迅速采取措施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全力遏制春运期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及驾驶人集中整治,从源头上严防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日前,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南宁市道路客运企业及驾驶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要通过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公路客运班线排查,实行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落实长途客运班线中途休息站值班,督促驾驶人休息,严管重罚交通违法行为等措施,遏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