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是实施产业化扶贫的有效途径。“十一五”期间,要在产业化扶贫上做出大的突破。
全省重点抓好四大扶贫产业。一是以五寨绿野、岢岚暖神、右玉鸿利、交城万通、壶关紫团、大寨农牧、太原宏明为龙头,抓好以晋北高寒山区草食畜为主的畜产品业;二是以广灵广宽、沁水丰田、陵川鸿生为龙头,抓好东西两山的干果小杂粮产业;三是以吕梁木枣精华、山阴辈辈龙、垣曲泉鑫为龙头,抓好以沿黄丘陵地区红枣、晋南山区水果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四是以万荣华康为龙头,抓好中草药业。建成一批生态、安全、高效的山区特色农业基地。
以龙头企业为抓手,重点突破。省、市、县各级确定工作重点,省级在现有的基础上,再重点扶持一批,争取入围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的数量达到30个左右。其中太原宏明、万荣华康、吕梁木枣等5个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右玉鸿利、交城万通等10个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其余15个达到5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扶持20家左右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要达到3000万元以上。各县也要重点发展一、两项特色农业产业和对应的加工、运销企业。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要由目前的161家发展到300家;销售收入上千万的企业由目前的114家发展到200家,覆盖贫困户70多万户。形成主导产业联万家,县县有品牌,一市一名牌的新格局。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走以产业发展为龙头,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路子。
要加大对产业化扶贫的投入力度。搞好现行9个县的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推广到2/3的贫困县。完善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的贴息办法,提高贴息水平,试行建立担保基金,用足用好扶贫贷款和其他信贷投入。对企业的产品开发、宣传拓销和原料基地建设,注入引导性财政扶贫资金,培育和扶持有市场潜力、有研发能力、有竞争实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扶优、扶强,优胜劣汰。
注重龙头带动,确保农民受益。在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责任。做到企业发展和基地建设一体考虑、一体规划、一体扶持、一体考核。在产业化扶贫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通过合同订购、制定保护价、提供相关服务、建立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确保贫困农民在产业化扶贫中真正受益。
4.继续帮助山庄窝铺贫困户进行扶贫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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