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拓宽融资渠道为重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投资项目网上备案。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可直接委托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会同使用单位组织代建,一般公益性项目可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代建,并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基本完成县级法人联社的组建工作。达到专项票据兑付条件,确保央行34亿元扶持资金尽快到位。加快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和增资扩股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村信用联社、市商业银行)
7、完善担保体系。继续发展担保机构。现有的担保机构要通过担保公司整合重组、增资扩股等途径,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全年新增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担保金额达到15亿元。积极探索扩大担保业务的新途径。(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8、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力争3-5家企业股票境内外挂牌上市。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债券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完善五大基地管理体制。加强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每个基地都要引入1-2家信誉高、经济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认真谋划基地支撑项目,提高项目主体筹措资本金能力,推进股份制融资方式,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融资和引进外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探索建立有利于基地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促进基地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村级财富积累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村级财富积累机制。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2007年完成农业行政部门与种子经营机构政企分开,基本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继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促使乡镇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整合和改革乡镇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