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文化厅、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省保知办负责。
(七)河北省商标战略高层论坛
请国家工商局有关专家讲授商标战略,省内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领导高层研讨。
省工商局负责。
(八)青少年创意大奖赛
组织举办河北省青少年创意大奖赛,在全省选拔5支代表队,参加7月份在北京举办的全国首届青少年创意大奖赛。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九)第九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
组织第九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培训班、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图片展、宣传车、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音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省文化厅负责。
(十)“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系列报道
在河北日报刊发我省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系列报道。
省版权局负责。
(十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报道
在省级报刊上宣传商标相关知识和我省驰名、著名商标刊,刊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公益广告。
省工商局负责。
(十二)刊播自主创新专栏文章和专题节目
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刊登我省自主创新典型事例;播放知识产权专题节目;刊发“知识产权大家谈”专版;发表大型国企、科技院校领导署名文章。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相互配合,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我省良好形象。
(二)要把宣传与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在加强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省会活动各负责部门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后,通知参加单位和人员,并于4月15日前报省整规办,由省新闻办一并通知新闻媒体。
(四)各地各部门在宣传周活动中,要使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统一标识,注意音像、图片资料的搜集整理,宣传周活动结束后,于5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音像图片资料(刻录DVD光盘)一并报省整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