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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治理“五乱”停车设施规划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治理“五乱”停车设施规划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治理“五乱”停车设施规划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南宁市治理“五乱”停车设施规划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解决城市动静态交通问题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合理规范停车设施的设置,根据《南宁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理“五乱”(摊点乱摆、垃圾乱扔、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依据《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确定的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重要补充的停车设施供应结构,以区域差别化为基本原则,按照城市中心区(二环以内)适度供给、控制需求,外围区(二环到快速路)宽松供给、基本满足需求,新兴发展区(快速路以外)高水准供给、全面满足需求的发展战略进行我市停车设施整治建设。

  以推进全市停车设施建设,恢复停车使用功能为目标,统一规划、长效管理、各方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我市的静态交通问题,使我市的停车混乱状况在短期内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为推进治理“五乱”停车设施规划整治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治理“五乱”停车设施恢复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孟征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 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钱学明  副市长

  成 员: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规划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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